第3章与友相认,得知身份_我确诊胃癌后,前妻悔不当初

类别:都市生活 作者:向秦字数:2614更新时间:2024-06-13 20:04

第三章与友相认,得知身份

温澜走后,病房内的温度慢慢冷了下去,我看向在一旁为我盛汤的林宥薇。

「林**,我们敞开天窗说亮话,你究竟想做什么?」

「仅仅是一个陌生人,做到这种份上,不应该也不值得吧?」

这个女人骨子里透着尖锐张扬,特别是那双眼睛,一贯有一种事不关己的通透冷静。

可是这次,她却推起了我的轮椅,走到窗边,表情淡然,让我无法读得懂她。

「陌生人......」

良久,她轻声呢喃着,「晏潮生,你不要他们了,连带着我也丢掉了。」

他们?

我的心一紧,几乎是瞬间反应了过来。

「你是小薇——」

小时候,福利院里那个天天跟在我身后要糖吃的小女孩,如今竟然已经长这么大了。

她眉眼清冷,凭窗而望,语气带着淡淡的忧伤,「被林家领养后,我找了你好久。」

「可认出你时,你已经和温澜结婚了。」

「她蛮横又娇纵,对你一点都不好,我无数次想去跟你相认,可又不知道该用什么立场......」

我喉结上下滚动,艰涩道,「小薇,都过去了。」

「从今以后,我只是我,不再是温家的童养夫和赘婿。」

咽下心底的苦涩,我张了张嘴,「你放心,我会治好腿,努力活下去,最起码活出个人样来。」

林宥薇擦了把泪,用力地点了点头,露出我熟悉的笑容。

接近傍晚的时候,病房里来了一群不速之客。

我被从普通病房转到VIP病房,也第一次见到了那个我名义上的爷爷。

老人精神抖擞,一点也看不出来刚经历过丧子之痛,只有在看到我的那一刻,眼眶红了红。

他说,「潮生啊,是你那混账父亲对不起你,可是你的母亲很爱你。」

「孩子,我们晏家,现在就只剩你一个骨肉了!」

晏家,港城的名门望族,刚经历了一场仇恨报复与血洗风波,一整个家族的人,死的死,伤的伤。

可笑的是。

我如今坐在轮椅上,右腿残废,一无所有,竟然成了这家豪门贵族的唯一继承人。

老爷子头发稀白,眼里透露着对我的心疼,「孩子,这二十年,真是苦了你了!」

「无论你想做什么,都放手去做,区区一个温家女儿,我们晏家还看不上。」

沉寂了一段日子后,我重新寄给她一份离婚协议书。

到了晚上,那几张纸被原封不动地寄了回来。

封面上残留的墨迹,带着冲天的怒意,温澜留言道。

「想离婚?除非我死!」

「晏潮生,否则你这辈子都休想摆脱我!」

那天晚上,我做了一场梦。

梦里,从小小的福利院再到偌大的温家老宅。

小女孩脸蛋瘦削,下巴也尖尖的,唯独一双眼睛格外清亮。

她转头看我,眼泪在眼眶里打转,「晏哥哥,为什么我的爸妈不要我了?」

我稚气未脱的脸上闪过一抹悲伤,郑重道,「小薇,是我们不要他们了。」

然后揉了揉她的脑袋,递给她一颗纸皮糖,「以后,这里就是我们的家。」

「我也永远是你的哥哥。」

后来,京都温家为了给家中的**驱灾,来福利院领养孩子的时候,温老爷子一眼挑中了我。

「阿澜,你看他怎么样?」

娇气的小女孩嫌弃地瞥了我一眼,「他连裤子都是破的,身上脏兮兮的,好穷呀。」

「不过,长得倒是这群人中最好看的。」

从那一刻起,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,我被温家领养,成了温澜的玩伴。

院长说,我被人弃养的时候,包裹里只有一个小挂坠,拼音组成的「晏」字,就成了我的名字。

温老爷子思索一番,挥笔写下晏潮生这三个字,温澜潮生,就像我此后的命运一般,这辈子都无法跟温澜分开。

被领养的那一年,我仅仅六岁。

温家供我吃喝,不缺穿着,对外只称我是养子,实则我成为了温澜的童养夫。

奇怪的是,自从那年之后,向来体弱多病的温澜,体格康健了起来,很少生病,如同大师所言,平安活过了十八岁。

温老爷子大喜,去世之前硬要定下我和温澜的婚约,说你们的福气还在后头。

只有我知道,自己的身体越来越差,胃里时常刀搅般疼痛,一寸一寸折磨我的精神气。

一向饮食清淡、热爱锻炼、从来没有不良嗜好的我,十分反常地想要干呕,强劲的身躯也在不知不觉中慢慢消瘦了下来。

二十二岁那年,温澜大学毕业,初恋情人秦珩抛弃了她,跟着个更有钱的富婆远走高飞。

那天,她喝了好多好多酒,把整个酒吧砸得稀巴烂,哭着又笑着。

最后,在众人的起哄下,开始一件一件脱衣服。

脱的只剩最后一件时,我冲了上去,用外套紧紧裹住她,求她清醒一点。

众目睽睽下,温澜勾住我的脖颈,主动吻了上来,「晏潮生,你要不要我?」

几乎没有片刻犹豫,我用力点头,以为那弯皓月终于要为我坠落了。

她眸光莹莹,像是在透过我看着另一个人,终于松口,「我们结婚吧。」

五个字,造就了整整五年。

我替代了秦珩,死心塌地的爱了温澜整整五年。

婚后,赘婿要避嫌,我舍弃一身才华,交出了公司的重要职位和所持股份,安稳地当起了温澜的助手,照顾她的身体和日常生活。

每天都有不同长相的男人开车来接她,无数次,我站在公司门口,只能安静地看着。

有业内的商业精英,眼镜底下闪烁着算计的光芒;有时髦潮流的公子哥,连开着的车都是连号的。

也不妨时不时地出现几个男大学生,在年下小奶狗的面前,温澜表现得更为主动。

她自小就钟爱白衬衫、浑身少年气的这种类型,就像她的初恋男友秦珩一样,我知道,她还是对那个人留恋不舍。

没想到过了五年,就算是养一条狗都会摇尾乞怜,我对她掏心掏肺,却从来没有得到她的正眼相待。

我突然想嘲笑当年的自己,真是可怜又可悲。

这么多年的相濡以沫,都比不上她对白月光的爱而不得。

而现在,我不会把温澜的占有欲和喜欢划等号,更不会坐以待毙。